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员志愿者在霞浦县西胜村认筹认种抛荒地上挥锄耕作。摄影:邱炜
助农惠民,“四下基层”见事见人
八闽的盛夏,骄阳似火,却阻挡不了机关党员奔赴“自家田”的热情。
省直机关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四下基层”,纷纷走出办公室,下到田野中,与农户同劳动、话家常,感受农耕苦乐,宣传扶农惠粮政策,推动解决农业生产问题,帮助农村农民稳收增收,与基层群众拉近了距离、增进了感情。省文旅厅通过党员独自认种、众筹认种、支部结对认种、单位定点认种等多种方式,开展支农助农活动;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开展扶农惠粮政策宣传、助农产品推广消费等活动,用实际行动帮助农民稳收增收;省海洋与渔业局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我在渔区有口塘”志愿活动,通过认养虾塘,进行技术指导、渔事劳作,进一步走近农民、了解农村、推动渔业发展。
认领乡间“一亩田”,更要深耕一份“责任田”,种下去更要管得好!全省各级机关持续跟进认种后续服务,多措并举,在“长效”“实效”上作文章。宁德市县两级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提供良田挑选、下单付款、售后跟踪等一站式服务,成立“粮耕保姆站”,全力解决耕作难题。同时筛选组建了21支农技服务队,不定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送技上门”服务。莆田市出台“稳粮发展12条”措施,以财政投入引导撂荒地整治扶持。同时成立由党员担任田长的“红色护田员”服务队,多渠道培育农产品伴手礼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南平市强化政策协同和资金保障,引导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参与撂荒地认筹利用工作,走好具有福建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德化县在党建引领、政策叠加、国企助力上下功夫,打好服务保障“组合拳”;平和县号召党员干部“以当年带头开山种柚的干劲带头开耕种粮”,做到“认种与助农”结合、“开耕与护绿”结合、“引领与聚力”结合。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不断完善“认、种、管”模式,优化个性化定制内容,帮助指导发展优势特色农业。
助农惠民,见事更要见人。各级机关在认筹认种中,紧密结合开展“四下基层、福行八闽——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活动,深入基层一线,了解疫情影响下中小微企业发展、农产品销路、农民就业、乡村治理等农村实际情况,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每到一处,机关党员都深入基层访贫问苦,开展慰问和扶助,及时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在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中,机关党员与基层群众拉近了距离、密切了感情,进一步树牢党的群众观点,走好党的群众路线。
“我们希望通过引导全省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党建引领,践行‘四下基层’,将认筹认种志愿活动作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实施机关党建‘三提三效’行动的重要抓手,不断健全完善活动机制,帮助农村农民稳收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让机关党建“三级联动”在助力乡村振兴、助农惠民中焕发新的生机!”省直机关工委负责同志介绍。
“沉睡”的土地被唤醒,农人们不再望“田”兴叹,而是对每寸土地、对美好生活充满期待。
省直和宁德市直单位党员在“蕉城良田”认领开耕活动中进行插秧比赛。阮传龙摄。
蓄势赋能,振兴乡村稳扎稳打
稻谷飘香季,颗粒归仓时。由全省各级机关党员认筹认种的农田已是稻谷金黄、瓜果飘香,万亩抛荒地迎来夏秋好收成!本周初,认筹认种抛荒地上产出的300袋“西胜大米”,经过简单加工和包装,就要分送到省直机关工委党员干部的手中。“机关党员干部到乡间认领抛荒地,提高了村民种地积极性,收成比往年更好了。”霞浦县盐田乡西胜村党支部书记肖风望着丰收景象,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和霞浦县盐田畲族乡西胜村的丰收情景一样,八闽大地处处呈现喜人丰收景象。“嚓嚓嚓”,沉甸甸的稻穗应声倒下;“嘭嘭嘭”,黄澄澄的谷粒欢快地蹦开。看,田间地头那一个个挥汗如雨、收割打碾的忙碌身影,可不只是勤劳质朴的农民,更有来自全省各级机关的党员干部。
看到数月前亲手插下的秧苗已又青又壮,机关党员们喜上眉梢。恰逢水稻拔节长穗期,大家头顶烈日,脚踏黄土,和村民们一起挽袖卷裤,挥镰割草,干劲十足。“因为是自己认种的地,洒下了汗水,所以倍儿有感情!”朴实的话语道出不少人的心声。
土地抛荒,是近年来不少农村面临的共同难题。机关党员干部通过开展“我在乡间有亩田”党员志愿活动,用实实在在的耕耘“汗”卫粮食安全,切实盘活了农村弃耕抛荒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农民种粮积极性,同时激发了全社会共同参与乡村振兴的热情,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上杭县上早康村驻村第一书记程清华高兴地说,认领认种不仅盘活了村里的抛荒地,而且村里一年将增加12万元的毛收入。“我在乡间有亩田”党员志愿活动,在抛荒地复耕和机关干部助农之间搭起了一座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拓了新的作为空间。
新形势下,如何在农村与城市之间搭建更多这样的联络桥梁值得深入思考。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也是增加群众收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不竭源泉。各级机关通过“插秧节”“开镰节”“丰收节”等农耕活动,帮助乡村策划组织开展春耕秋收等农事体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培育延伸产业链,做优“田间经济”。民宿、摄影、研学、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不仅带动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效促进农旅、文旅融合,也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激活了乡村振兴引擎。
健全和落实挂钩帮扶机制,进一步赋能乡村全面振兴。在认筹认种过程中,省直各单位以“我在乡间有亩田”党员志愿活动为纽带,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机关部门单位挂钩帮扶、乡村振兴指导员、科技特派员和驻村第一书记等制度机制要求,立足机关职能,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人才优势、智力优势、资源优势,加大调研指导力度,主动帮助挂钩帮扶单位加强党建、谋划项目、争取政策与资金支持,协助解决乡村振兴、农业生产、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落细挂钩帮扶任务,为乡村振兴蓄势赋能,凝聚起更大能量和推动力。
省市场监管局党员干部在古田县薛后村体验金秋割稻,感受丰收喜悦。摄影:徐丽玲
党建引领,红色教育如火如荼
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指出:“福建是革命老区,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具有独特优势。”
针对一些机关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存在的“党性”“党味”不足、内容形式单一、创新不够等情况,省直各单位充分发挥我省红色资源“三多”的特色和优势,把开展“我在乡间有亩田”志愿活动与加强党员党性党风党纪党史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方式,让机关党员干部在重温红色记忆中接受对党忠诚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在传承红色基因中强化党性锻炼,切实把践行伟大建党精神写在田间地头上。活动开展以来,省直机关党组织到“一亩田”所在地农村开展“忠诚在心、岗位奉献”红色记忆主题党日活动300多场次,进一步丰富了机关党组织“三会一课”的内容,活跃了活动形式,又增进了党员教育的实效。
机关党建只有秉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到“新、活、实”,党的工作才会有生命力和感染力,才能找准定位、增强活力、发挥作用,才能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机关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这是“我在乡间有亩田”活动中很多党员发自内心的体会。在认种认领过程中,各级机关党组织立足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核心职能,把握共产党人“为民造福”这一根本宗旨和最大政绩,积极探索不同路径,找准机关职能与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结合点。通过党建引领,广泛开展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深化“机关+农村”结对共建工作,强化组织共建、党员共管、载体共创、资源共享,带动市、县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做到系统带动、上下联动,使直接联系农村群众、服务乡村振兴成为全省机关的共同行动。
仓禀实,天下安。“我在乡间有亩田”党员志愿活动的火热开展,让干部长才干、群众得实惠、乡村添活力,取得较好效果。机关党员干部表示,通过认领一亩地,躬耕一方田,真切感受到唯有沉到一线察实情,扑下身子真为民,想方设法创造条件,用心耕好职责所在的“一亩三分地”,才能在时代滚滚的洪流中,砥砺初心,勇毅前行,在“为人民服务”中成就更好的自己和更有价值的人生!
党旗耀八闽,党徽映初心。八闽大地,田间地头,万亩绿辉映那抹红。阳光下,高扬的党旗分外夺目!胸前的党徽熠熠生辉!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