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响中国】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杜传忠南开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教授、博导,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现代化产业体系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新征程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顺利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只有形成现代化经济体系,我国才能更好地顺应现代化发展潮流和赢得国际竞争主动,也才能为其他领域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代化经济体系,是由社会经济活动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相互关系和内在联系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形成高水平现代化经济体系,要建设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实现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真正使科技创新在实体经济发展中的贡献份额不断提高,现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断增强,人力资源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不断优化。
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从国民经济运行角度说,要构建新发展格局,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实现经济循环流转和产业关联畅通,这种产业关联畅通既包括区域层面的,也包括产业相互之间的,而区域层面的产业关联畅通有赖于形成科学合理的区域产业体系;产业层面的关联畅通则是要形成以融合、协同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这个过程也是产业转型升级的过程。通过这一个过程,从根本上提升我国供给体系的效率和竞争力,解决各类“卡脖子”和瓶颈问题,从而实现国民经济的有效畅通和循环。我国只有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技术自立自强,发展更高水平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增强产业乃至整个经济的自主性、柔韧性、抗风险性和可持续性,才能更有效地提升外循环发展水平,更好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现代化产业体系是主动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有效应对新一轮国际产业竞争的战略选择。一方面,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为标志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孕育新的重大突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产业发展的各个领域的技术呈现深度融合态势,正在引发现有产业体系的深刻变革,这对我国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另一方面,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大力推进“再工业化”战略,促进“制造业回归”,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发挥自身优势竞相加快推进本国工业化进程,我国产业发展面临高端回流和中低端分流的“双向挤压”局面。国际产业发展环境和竞争态势,要求我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提升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
现代化产业体系是有效应对各种风险、统筹安全与发展的基本支撑。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与此同时,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明显上升,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全球性问题加剧,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统筹安全与发展,有效应对和化解各种风险。
现代化产业体系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举措。在新发展阶段,我国要素比较优势和资源环境的约束条件等都发生了重大的趋势性变化,传统产业发展动力难以支撑高质量发展,要通过发展现代产业新体系积蓄形成新的产业发展动力和产业竞争优势,实现质量变革、动力变革、效率变革,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我国只有建立现代化产业体系,才能加快新旧动力转换,更充分地释放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蕴含的能量,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经济观察)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中新社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王恩博)随着平台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崛起,由此滋生的一些平台垄断行为侵害消费者利益、影响公平竞争,也引起各方警惕。
近日在北京举行的一场学术研讨沙龙上,多位中外专家表示,数字经济为大众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各国监管机构对其发展一直采取审慎包容态度。但未来相关领域要实现增强创新活力、降低市场进入壁垒、避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目标,还有诸多重点问题需要关注。
德国曼海姆欧洲经济研究中心院长、德国反垄断委员会成员阿希姆·瓦姆巴赫(AchimWambach)所著《不安的变革:数字时代的市场竞争与大众福利》一书近期在中国出版。该书关注的正是如何在发挥市场经济作用前提下,通过竞争政策规范数字化变革中的企业行为,并最终增进大众福利。
瓦姆巴赫表示,在强调竞争的经济政策指导下,德国规模前100大企业的营业收入占GDP比重在过去几十年中持续下降,有效保护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稳定了就业。
但他也坦言,数字化变革对这种稳态构成了冲击,领先科技企业的市场份额持续扩大,并在不断大量追加研发支出,不断拓展创新边界并扩大自身优势,市场集中趋势不断加强,且存在企业滥用市场势力损害大众福利现象。对此,德国和欧盟的应对方式是完善反垄断法律法规和开展国际合作,推出GAIA-X等欧洲数据平台等。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委员会近日公布了《数字服务法案》及《数字市场法案》草案,旨在明确数字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并遏制大型网络平台恶性竞争行为。
德国政府宏观经济顾问托马斯·费泽介绍,《数字市场法案》草案将大型平台企业称为“市场守门人”(Gatekeeper),因为其具有制定市场准入门槛的能力,并针对这类平台提出了“守门人法规”。此前欧盟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和执行都耗时较长,此番立法体现出对提升执法速度和效率的追求,并力图在动态和静态效率之间取得平衡。
规范平台经济竞争模式,中国亦动作频频。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针对互联网平台企业作出更多细化规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黄勇表示,反垄断法初衷是防止市场上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在数字经济中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认识数字经济领域的反竞争效果,其中有两个重点、难点问题:一是对数据属性和意义进行明确;二是结合相关市场的界定认识反竞争行为的发生场景。
在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富成看来,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可预期、无歧视的营商环境是需要国家提供的制度公共品。但电商平台企业特别是超大规模的电商平台企业承担了对平台上众多市场主体的治理功能,也要在电商经济制度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协同培育平台间和平台上的良好商业生态。
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监管研究部主任李强治亦指出,平台企业一系列新的经济社会角色使其在生态治理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大大提升,政府直接治理所有市场主体的传统模式不再适用,构建政府与平台协同的多元治理体系应是未来平台经济治理模式设计的主要方向。(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